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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 玩樂人生 旅遊風格就是人生風格

大家常叫我「管事高手」,這是因為領隊時代的經驗讓我做事很有條理所致。一九六七年我到麻省理工學院(MIT)留學時,一開始我也是凡事都一定要按部就班去做。

一 直到高中時期為止,我都很討厭與人往來,也不習慣在別人面前說話。我雖然是銅管樂團社的一員,卻不太與其他人社交,也幾乎沒有與別人組成小團體一起行動之 類的事。大學時期也是,我對當時流行的學生運動完全沒興趣,但歷經六年的領隊生涯、與兩千多位客人有過不算淺的交流後,我的個性整個變了。即使有不認識的 外國人在我面前,我也變得一點都不害怕了。在MIT時,我甚至還當了班代。

我 這種態度一點都不像日本人,讓教授以及近一百三十名的同學們十分驚訝。很多日本留學生都對本國的知識不足,問他有關日本的事他也無法回答。但由於我當過領 隊,對日本的知識充足到可以拿來營生,所以自然不是問題。無論在校園裡、宿舍裡或樂團裡,一碰到別人,我都會積極地和他們談有關日本的事。

就在這個時候,發生了一個事件。

某個週末凌晨,我所住的宿舍發生小火災,警鈴大作,聽到鈴聲而跑出房間的朋友們,多半都披著毛毯就直接跑出來,而且每個人身旁都有同樣只披著毛毯的女朋友。自己一個人穿好睡衣跑出來的,包括我在內全是亞洲留學生。

學 生宿舍當然是禁止帶女孩子回去的,即便如此,我那些朋友為什麼能夠絲毫不以為意,堂而皇之地和女生一起跑出房間呢?那些彼此間應該不認識的女生,只裹著一 條毛毯,竟然也可以坦然地交談個不停,既不管是不是違反宿舍規定,也不管是不是會事跡敗露,非常狀況時有非常狀況的作法。我深深感受到,如果面對緊急狀況 還在難為情,還在意這個在意那個,根本無法在這個社會上競爭生存下去。美國人就是這麼一個現實的狩獵民族。

當時,我的心裡似乎產生了某種想法。

我發誓,下次如果又有警鈴在週末響起,我一定也要帶著女友跑出房間。所謂入境隨俗嘛!這是我自己擅自想的歪理。

從那時起,我就認真遊玩、認真學習。

不過,在MIT時,雖然有人給我生活費,卻不包括玩樂的錢在內。因此我決定以領隊時期鍛鍊出來的膽量與外語能力為武器,找了口譯的打工工作。

我是負責為日本前來美國的企業主做口譯的工作。不知不覺中,少不更事、專攻原子力工學的我,竟也學到了一些關於經營管理的知識。像是事業合併或業務合作的交涉方式、商談卡住時如何化解僵局、如何構築論點說服別人等等。

為了成為原子力工學的技術人員,我花了九年時間努力學習、甚至取得了工學博士學位。到頭來我卻體認到,在日本當個原子力的技術人員也沒有什麼發展,便決定放棄這條路。把過去以來的我「全部歸零」之後,一九七二年的夏天,我去敲了麥肯錫的門。

當時對於企業管理,我完全是個門外漢,即便如此,我仍毅然決然進入未知的領域,以企管顧問的身分活躍於世界各地。之所以能夠如此,也是留學時的口譯經驗所帶給我的。而之所以能夠從事口譯工作,也是因為我當過領隊所致。


偏離既定行程的意外驚喜

自 一九七二年起,我在麥肯錫待了二十三年的時間。它是一個世界性組織,除非洲之外在每個大陸都有分公司,所以每年為了到這些分公司或為了公司訓練,我會出國 二十次以上。辭去麥肯錫的工作後,我也常以外資企業的公司外部要員身份,為了工作或演講而經常到海外;在私人場合也是,只要一有長假,我就會到處跑,到少 有人知的好地點去潛水、滑雪、釣魚或騎機車。

我每年會休三次長假,而且計畫都是每年初就訂好的。例如,我會在三月第一週到加拿大惠斯勒滑雪、在冬天的其他週末到奧志賀騎雪上摩托車;六月我會到山形縣參加攀岩車大賽,七月我會去水邊玩船,八月我會到蓼科去……,已經決定好的事,我會預先寫在行事曆上,接著才決定工作的預定時程。

如果有人來找我,希望我三月第一週去演講,我一定會毫不猶豫以「和滑雪時間衝突」回絕對方。我會先排好什麼時候休假,這樣子不管多忙碌,一定還是能確保住遊玩的時間。

對 我來說,長假是十分神聖的東西。我一定會與家人離家遠遊、一起渡過。無論有什麼重要的事,都一定付諸實行,這是不變的鐵則,我會讓它優先於工作之前。要有 效運用有限的時間,就必須先定好優先順序。這是我在領隊時期從自身經驗中學到的。以我目前的年齡來算,充其量也只能再滑個十二次左右的雪了。除非有什麼驚 天動地的大事,否則我是不會放棄任何一次的。我經常會想「這件事我到底還能做幾次呢?」這麼去想的話,即使只是一頓晚飯,都必須好好去吃才行。

言歸正傳。不知不覺,我已經到全球六十多個國家玩過了。但現在的我,卻還是有無止盡的好奇心,想要多看、多了解、多接觸。

決 定好旅行的主題與目的地後,我幾乎不會去設定太細節的東西,而喜歡即時依自己的偏好去行動。所以明天到底要走哪個路線、到達哪個地點,我都不會預先設想, 我喜歡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與意想不到的景物相遇。由於我經常追求那種「意料之外的喜悅」,所以我的旅行就自然而然變成了四處漫步之旅。別說是明天了,就算是 今天的事、此刻的事、未來即將發生的事,事前我全都不知情;就是這種期待感,誘使著我往更遠的地方跑、往更陌生的地方去。

有時候我會不小心繞了遠路,但那也沒什麼不好;半途晃到他處去、耽擱一下,或是繞遠路,也沒什麼不好。你還是可以碰到不同的人。這種「偏離正確路線」的體驗,反而讓你日後的印象更深。在你繞著遠路的時候,重要的景物都讓你看在眼裡、記在心裡,人就是這樣才愈來愈成長。

不可思議的是,有時候我們半途分心走到別的路去了,最後卻還是能夠走到原本想去的地方。或者是因為在別的地方耽擱了,反而到達比原本更美好的地方。正因為採取不事先安排的漫步式走法,才可能有意外的收穫。這是我的親身體驗。

其實,旅行正是人生。

就像松尾芭蕉所說的:「日月可比百代之過客,離去時會再度成為旅人」。

人生只有一次,為了過得更快樂、更豐富,所有想做之事都要全部去做。我的旅遊風格,不,我的人生風格,可以說是在學生時代就確立的。


旅行不只是記憶

各位不知道有沒有寫過日記之類的東西,定期記錄關於自己的一些事呢?或者,您到現在也還在寫呢?關於旅行,我建議各位能為它寫個記錄是最好的。

我原本就是個「記錄魔人」,小學六年級自己去旅行時,我也是每天都繪圖寫日記。從國中到大學為止,我每天都會寫「音樂日記」,記錄那天我聽了誰的什麼曲子以及感想。大學時,我也會在筆記本上寫滿自己的想法與自己對事情的感觸。

我什麼都寫,寫關於《古事記》的感想、關於神的感想、關於杜斯妥也夫斯基《罪與罰》書中論點之考察,亦即人類的原罪是否存在……。這麼大的主題,寫到最後卻變成用來吐露我對於某個女生的仰慕之情。

這本記載著我年輕時煩惱的筆記本,後來被我埋在留學時住處的院子裡了。不過我當時把思考與感情化作文字的這些功夫,都沒有白費。藉由化做文字的過程,我在精神上變得更平靜,而且對於大腦也是一種訓練。

MIT
的畢業旅行是到歐洲去玩,但其實是很寒酸的旅行,有點像當時的旅遊聖經:由Arthur Frommer公司出的那本《每天五美元遊歐洲》(Europe on Five Dollars A Day)所講的一樣,那時的旅遊筆記我到現在都還小心翼翼保存著。

旅程是從巴黎、尼斯開始的,再來是蔚藍海岸、馬賽、卡達拉什(Cadarache, 法國)、米蘭、慕尼黑、漢堡、盧森堡、哥本哈根、赫爾辛基、坦佩雷(芬蘭)……。我把自己走過的足跡、在那兒看過的景物、接觸過的東西、碰過的人們、感受過的事情,全都鉅細靡遺地記錄下來,也把照片貼了上去。光這樣還不夠,我還把登機證或票券、發票收據等一切與那場旅程有關的東西全都貼上去。我還為記憶中的部份景色畫了素描。

到現在,我有時候還會拿出旅遊筆記來複習。一翻開它,各種色彩就會一下子全出現在我眼前,旅行時的記憶也在一瞬間全都鮮明地在腦海裡重現,我覺得這樣的瞬間是很珍貴的。它不會只留在記憶裡,而是變成了紀錄。旅行時的快樂永遠不會褪色,說得誇張些,甚至可以跟著你一輩子。

光 是去看那些拍得未必多好的照片,總覺得沒有什麼意思。所以不妨把機票或飯店、餐廳的收據,以及在當地商店拿到的名片、介紹手冊等有助於回想旅行細節的東西 全都收集好、貼起來。假設你每年出國旅遊兩次,那麼持續製作三十年的話,就是六十冊。多年之後,你會發現自己已經製作出屬於自己的「龍宮寶盒」了。現在馬 上開始,一定還來得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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